星沙供应链服务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星沙供应链服务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星沙供应链服务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备发【2018】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长丰联成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星沙供应链服务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线以东、漓湘东路以北。
3、工程概括: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104.17平方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二栋厂房及一间门卫室,其中3#厂房与4#厂房均为钢结构单层厂房,门卫为框架结构单层。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为:(1)3#厂房占地面积10437.76平方米,建筑面积11341.36平方米,单层轻钢结构厂房;(2)4#厂房占地面积19713.21平方米,建筑面积20682.81平方米,单层轻钢结构厂房;(3)门卫及其他,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单层混凝土框架结构。
4、招标范围:星沙供应链服务基地项目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到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5、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②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个。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1)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2)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4)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技术标为暗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5.3、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蔡先生联系方式:186*****666。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的);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单位可提供原件或根据湘建监督[2017]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联合体各方的);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牵头人)
(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的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网页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施工企业提供,如有);
(7)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证书;
(8)项目设计负责人建筑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
(7)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在编证明);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注: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报名时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7月2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九、行政监管: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十、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与设计相关的企业和人员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十一、特别说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在中标人开始设计前,如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建设无法继续进行,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不再签订合同,由招标人退还中标人投标本项目所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并合理补偿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费、招标文件制作费(须核实票据)。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长丰联成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电话:****-**************** 转5028186*****666
邮箱:*******@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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