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路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兴安盟境内危桥改造工程招投标投诉书处理意见的通知
兴安盟公路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兴安盟境内危桥改造工程招投标投诉书处理意见的通知
?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度兴安盟境内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办(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18年度兴安盟境内危桥改造工程WQGZ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投诉事项的调查结果备案,我局依法对该投诉处理意见书下达给你们。
附件:投诉书处理决定书
2017年7月6日
投诉书处理意见书
投诉人: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曹红军
被投诉人:攀枝花攀甬路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洪泽
一、举报事项:见投诉人投诉信(附件1)
二、调查结果:1.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在岗情况说明中明确标注未在其他项目任职项目经理。2.彭阳县交通运输局确认倪守华(一级建造师证编号:********)现任该项目项目经理情况属实。
三、处理决定:核实后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自动放弃2018年兴安盟境内危桥改造工程第一候选人资格。
四、处理依据:本项目《土建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彭阳县交通运输局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及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出具弃标函。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投诉事项进行了核实,向投诉人进行了回复。招标人对该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附件:1、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书)
2、彭阳县交通局书面证明材料及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弃标函
3、招标人《关于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度兴安盟境内危桥改造工程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投诉书的回复的通知》(兴公路项目办〔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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