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中心、救助站、养护中心)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消防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中心、救助站、养护中心)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消防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中心、救助站、养护中心)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消防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C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中心、救助站、养护中心)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消防管网工程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中心、救助站、养护中心)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消防管网工程,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2.3计划工期: 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10月8日,工期6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8)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地址: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043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张慧
电话:136*****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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