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周宁县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省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周宁县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周宁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0日17:40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15:00
预算金额¥16.9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周宁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小姐****-*******
附件:
附件1FJTHND-********28福建省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周宁县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终稿2.doc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周宁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周宁县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周宁县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THND-********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周宁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名称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服务范围及具体工作安排

1

1-1

周宁县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16.94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服务进行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中标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供应商应以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费用报价,包括:方案设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污染源的清查、普查和测算、数据的录入审核、普查质量的把控、普查工作总结的编制、和成果的分析与运用等。

4、服务期:国家数据审核验收完成后 。

5、服务地点:宁德市周宁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30%,普查完成后,按实际企业数支付普查费用的60%,国家数据审核验收后,付清全款1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并被邀请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场权的提供场权证复印件;非自有场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8)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16.94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4日 15:0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5:00

开标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8:00至2018年07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16.94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1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八、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ndthzb@163.com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号:****************077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321 0401 0400 224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普查 污染源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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