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ZZB-183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2.2标段: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采购内容:锅炉改造(采购12吨燃煤锅炉及安装)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9月15前完成。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B级及以上锅炉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层燃锅炉移动气化燃烧技术;须具备高温区旋风燃烧技术;须达到的指标:炉渣含碳量比普通层燃锅炉降低30~50%,节煤率为5%。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如不是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94号华驿酒店二楼会议室(原格林豪泰世纪广场店)。
5.2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3.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吉林省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
办公地址:蛟河市前进林校
联 系 人:王峰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系人:魏云岚 电话:****-********
2018年7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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