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公园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佛山市文华公园工程第三标段招标项目,经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单位性质: 事业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3.工程名称:佛山市文华公园工程第三标段招标项目;
4.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5.工程规模:公园面积约37公顷;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佛山市文华公园工程第三标段招标项目,包括绿化工程、园内排水工程、园建工程等。
7.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8.工程总造价:约800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及报名地点、截止时间
1、 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企业;且在佛山市禅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外建筑业、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企业承接佛山市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在开标前提交)的企业。
2、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
3、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06 年 9 月 13 日 14 时至 9 月 20 日 11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报名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 接受报名单位:建设单位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三、递交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资料的要求、时间、地点及接收人
1、 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在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载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2、 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资料递交时间:所有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采用信封密封,并于 2006 年 9 月 20 日 9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报名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同时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或公证文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资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止时间前由申请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概不接受。
3、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西三楼会议室(佛山市人民路98号),
四、资格预审办法
1、 按照递交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资料的要求,对有关原件(或公证文件)进行核对;未提供原件(或公证文件)核查的复印件资料无效。
2、 招标人将依法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采用评议投票方法从企业资质等级、企业业绩、项目总负责人资质及有关业绩、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人员组成情况、设备情况、企业财务状况、企业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通过评议投票的方式选取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若投标申请人不足五家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通知与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话和传真的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各投标申请人须在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该通知。
六、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凭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前往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驻佛山办事处洽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本,图纸押金为2000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联系人:陈卫民、梁爱玲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佛山办事处地址:佛山市轻工三路13号8楼801-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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