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鑫招字2018-14-03: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云鑫招字2018-14-03: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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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8-14-03)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已由马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马发改[2017]325号和马发改[2017]327号文批准建设,并通过马龙县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马龙县人民政府授权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为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马政复(2018)12号文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马龙县龙湖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龙湖片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湿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龙海路新建道路工程。 湿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位于马龙县城东北部昆曲高速公路以北的龙湖新区龙海路与龙东路中间区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13亩,其中水域面积为893.6亩,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湿地土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河道工程、景观建筑工程、道路(环湖路)、桥梁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龙海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位于龙海路南起昆曲高速,北止龙东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033千米,设计宽度40-50米,用地面积409.17亩(包括路基土方石工程、软基处理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廊工程)。 2.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为158370.9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11671.5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为26375.16万元,预备费为9722.9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0601.33万元。 2.5投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动态总投资的20%,约31674.20万元,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10%:90%。 2.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7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方式。 政府每年付费数额=(年可用性付费+年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支付比例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马龙县人民政府授权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特许经营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造、运营及维护等职责。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仅具有基于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无任何负债并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综合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社会资源广,融资能力强。投标申请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本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三年内在马龙县地区的建设项目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 4.2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近三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2017年末净资产 6亿元人民币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信誉要求 4.3.1具有良好的声誉,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在法律方面无重大的不良记录; 4.3.2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等; 4.3.4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4资质要求 4.4.1.申请人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具有与本项目匹配的融资能力; 4.4.2.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匹配的融资能力。需提供不低于(含)1亿元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具体可为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见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金额可累加。) 4.5业绩要求 4.5.1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在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方面)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项目,已完成或在建均可。(业绩证明材料应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工程竣工验收单等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业绩可以累加。 4.6联合体相关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需满足下列要求: 4.6.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4.6.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下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4联合体成员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负责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4.6.5联合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采购人进行资格预审,作为一家申请单位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7其他要求 4.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7.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小组,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8年7 月12 日起至2018年7 月1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47号4栋7号3楼)。 6.3方式: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本公告截止的报名时间前,到本公告6.2条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之后才能参与投标。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述资料的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明(4.4条要求)(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6)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期(指2017年6月-2017年12月)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劳动合同原件;(7)网上报名回执原件。 6.4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 6.6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8 月2 日08时30 分起至09时00分止。 7.2网上递交申请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3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与密封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递交。 7.4现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曲靖市马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龙翔路015号) 7.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jggzyxx.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曲靖市马龙区云龙北路133号 联 系 人:孟科长 电 话:138*****616 9.2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47号4栋7号3楼 联 系 人:阮俊烨 电 话:183*****400 |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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