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铜川照金电厂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铜川照金电厂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铜川照金电厂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7-305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铜川照金电厂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铜川照金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铜川照金电厂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应华能铜川照金电厂消防安全需要,2018年申报固定资产生产零购项目: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1台套。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1 | 台套 |
主要技术参数 | |||
1.外形尺寸(长x宽x高):9610×2500×3650(mm) 2.满载总质量(kg): ≤27000 3.灭火剂装载量(kg):10000(其中:干粉 2000,水 6000 ,泡沫 2000) 4.水泵流量(l/s): 60(1.0MPa) 30(2.0MPa) 5.泵出口压力(MPa):低压 1.0 中压2.0 6.泡沫混合比(%):6-7 7.水-泡沫消防炮射程(m): ≥65(水) 55(泡沫) 8.干粉炮射程(m): ≥35 9.有效喷射速率(kg/s)≧30 10.所有焊接牢固,光洁,平整。所有粘接牢固、可靠、平整。 11.国产二类底盘技术参数:额定功率:≥270kW / 2000 /(r/min)/ 扭矩:≥1500Nm(1200-1500r/min) /排量:≥9.7L / 燃油:柴油 /排放标准: 国Ⅴ 12.驱动形式: 6×4 13.轴 距:4325mm +1350mm 14.轮胎数:10 15.最高车速:90Km/h |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3项应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表1份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业绩以所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是消防车设备产生厂家,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投标人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对消防车的相关规定:1.投标车型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产生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提供工信部官方网站截屏);
2.投标车型符合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车型须符合《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类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提供证明材料);
4.如投标车型为新研发产品或送检中产品需承诺交货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11日9:00时起至2018年7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11日9:00起至2018年7月19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8月8时16:00分(北京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华能铜川照金电厂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铜川新区坡头镇 | 地址: | 石家庄西三庄街258号 |
邮编: | 727100 | 邮编: | 050071 |
电话: | 电话: | 400-010-1086转8307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hnzbzhangmm@163.com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人: | 章女士 |
2018年7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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