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校车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受五莲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五莲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校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五莲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校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LLSZB2018-70
三、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划分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一个标段 | 单位车用配件采购(详细技术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且营业执照涵盖经营范围;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 | 36万元 |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
1.投标报名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8年 7 月 11 日至2018年 7月15 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不休)。
2.投标报名地点: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五莲县城富强路66号,疾控中心对过)。
3.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A4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
3.4、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3.5、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服务);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五莲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五莲县文化路37号
联系人:赵红霞、徐菲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治森
单位地址:五莲县城富强路66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wlztbduan@126.com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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