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被邀请企业名称):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山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红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超祺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泰建设有..." />
明溪县御帘村历史文化保护设施建设工程(闲置民居改造、整治环境)投标邀请书
明溪县御帘村历史文化保护设施建设工程(闲置民居改造、整治环境)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企业名称):
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山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红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超祺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德合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世纪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和古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御帘村历史文化保护设施建设工程(闲置民居改造、整治环境)(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容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41468a994d301a65e225f9">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容厦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夏阳乡御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8d30a3abd5dea56">明溪县御帘村历史文化保护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6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bd264daaa86d1d84f5c05965">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f4ca78c8cfa66c93e7442">明溪县御帘村历史文化保护设施建设工程(闲置民居改造、整治环境),主要建设内容为: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年检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41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94f4fae46c********a32">/。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c9738b4fce47139f3">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0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时 0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 (明溪县新大路1237号商业宾馆2楼),联系人:曾先生,电话:****-*******,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及标函袋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cb143fbc41212e6eb">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7月16日17时3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d284f9493eb*******dfe2d">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号: 100 242 658 260 010 001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容厦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夏阳乡,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900d">/
电话:135*****505
联系人:童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6333a4285d8873">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45ceb683">/
电话:********1313f7">0598-2813838,传真:0598-2813838
联系人:曾工、刘工
监督部门: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明溪县公园路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f929a2c3956af0">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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