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龙栖湾公路养护站建设招标公告
交通局龙栖湾公路养护站建设招标公告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龙栖湾公路养护站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龙栖湾公路养护站建设项目已经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锦滨发改发【2018】22号),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省交通厅拨款部分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
一标段: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龙栖湾公路养护站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锦州滨海新区东至锦州市森林公安局,南至规划路,西至海盛街,北至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82.82平方米。其中养护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856.2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三层;库房建筑面积742.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门卫及便民服务建筑面积84.2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不得有在建工程),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内的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检查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
3.4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方有效)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日上午9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日上午9时,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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