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花湖开发区会计记账代理业务
鄂州市花湖开发区会计记账代理业务
根据鄂城财采计划备【2018】 351号,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花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的委托,现就花湖开发区会计记账代理业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花湖开发区会计记账代理业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ECCGZX[2018]043号
三、财政预算金额:48.0000万元
四、工 期:两年(2018年七月-2020年六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经发证部门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六、获取竟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2、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前来报名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竟争性磋商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7.1本磋商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8年7月19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基本账户(附银行开户许可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7.2保证金账号********7179,户名: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古城路支行。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15:0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2响应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鄂州市花湖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人:刘亚玲
联系电话:139*****90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鄂城新区鄂东大道47号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7月11日
件: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投标供应商一致) |
办公地址 | |
报名包号(项目分包时填写) |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 |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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