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泛学科协同制造创新平台(公开招标)

长春工业大学泛学科协同制造创新平台(公开招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泛学科协同制造创新平台(公开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2日08: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12日08:30至2018年07月19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09:00
开标地点四楼拍卖厅
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哲峰
项目联系电话181*****885
采购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工业大学的委托,对长春工业大学泛学科协同制造创新平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2048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KGSG-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春工业大学泛学科协同制造创新平台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2048号
委托代理编号: ZKGSG-ZB-********
3、采购项目预算:15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核查,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核查,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核查;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其他要求: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
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4.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材料:(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公告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
(4)、本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8月6日 9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8年8月6日 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25000元人民币
7.2、缴纳时间:2018年8月6日9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长春浦东路支行
账号:****************79
7.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尽量于开标前一天(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并将递交凭证发送至********0@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7.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7.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春工业大学
联系人:宫科长
联系电话:****-********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路20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哲峰
联系电话:181*****885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新 制造 协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