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原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海关(原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海关(原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18]0705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海关(原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海关(原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第一包:倒置显微镜(预算价:45万元)


第二包: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预算价:48万元)


第三包:高通量动植物组织研磨机(预算价:29.5万元)


第四包:过氧化氢灭菌器(预算价:25万元)


第五包:自动移液工作站(预算价:40万元)


第六包:动脉硬化及心功能检测仪(预算价:49万元)


2、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出具《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第六包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第六包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3、采购人:乌鲁木齐海关(原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蒋艳


联系电话:****-*******


4、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07月12日起至2018年07月18日,(不含节假日),[10:00—13:30时(北京时间)]及[15:30—18:30时(北京时间)] (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


5、报名及购买标书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1日11:0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联 系 人:王新荣 王静 电话:****-**************


帐号:********97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1日


标签: 检验检疫 出入境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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