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中心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公告招标公告
房产管理中心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公告招标公告
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LBYZB201836
1. 招标条件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的委托,对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情况介绍:居民的房屋每年发生外墙皮脱落、楼顶漏水、电梯故障或管道破裂等问题的不在少数,为保障维修项目工程质量过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申请及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过程中需要监理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存在,渗透到维修资金申请、维修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整个过程,对维修工程项目的质量等专业性问题进行层层把关,为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和街道审验维修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业主缴纳的物业维修资金用到实处。为此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
2.2 项目名称: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
2.3 采购预算金额:28.5万元整。
2.4 招标范围:物业维修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5 服务地点:延吉市内。
2.6 服务期限:以一年为一个监理期。
2.7 采购服务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投标单位派出的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
3.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4.1技术要求:
图纸:以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院设计的图纸为工程图纸,同时也作为工程验收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理人员的数量要求:作为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维修时,整个项目需提供至少两名工作人员专职专责,负责该项维修工程。
竣工结算要求:作为监理单位参与维修项目技术咨询的,项目结束后须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结算书。
4.2商务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付给中标供应商合同价款的30%工程预付款;②承包人完成工程量50%后,经业主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③工程完成结算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5. 定标办法: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当报价一致时,采购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签定合同。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10时整,将报价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到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格式代理机构免费提供,投标申请人携带U盘进行拷贝或提供邮箱)。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吉市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
办公地址:延吉市建工街388号
联系人:李承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系人:卢淑英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7)
2018年7月11日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LBYZB201836
1. 招标条件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的委托,对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情况介绍:居民的房屋每年发生外墙皮脱落、楼顶漏水、电梯故障或管道破裂等问题的不在少数,为保障维修项目工程质量过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申请及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的过程中需要监理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存在,渗透到维修资金申请、维修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整个过程,对维修工程项目的质量等专业性问题进行层层把关,为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和街道审验维修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业主缴纳的物业维修资金用到实处。为此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
2.2 项目名称: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向社会购买监理服务
2.3 采购预算金额:28.5万元整。
2.4 招标范围:物业维修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5 服务地点:延吉市内。
2.6 服务期限:以一年为一个监理期。
2.7 采购服务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投标单位派出的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证书。
3.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4.1技术要求:
图纸:以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院设计的图纸为工程图纸,同时也作为工程验收之一和标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监理人员的数量要求:作为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维修时,整个项目需提供至少两名工作人员专职专责,负责该项维修工程。
竣工结算要求:作为监理单位参与维修项目技术咨询的,项目结束后须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项目结算书。
4.2商务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付款方式:①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付给中标供应商合同价款的30%工程预付款;②承包人完成工程量50%后,经业主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③工程完成结算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5. 定标办法: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当报价一致时,采购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签定合同。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10时整,将报价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到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格式代理机构免费提供,投标申请人携带U盘进行拷贝或提供邮箱)。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房产管理中心(延吉市房产局)
办公地址:延吉市建工街388号
联系人:李承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系人:卢淑英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7)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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