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画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SJ********090085
工 程 名 称: 深圳画院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公 告 时 间:2009年10月27日14:00时 至 2009年11月3日11: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记名投票法
招 标 内 容: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

招标部分估价:29.910000万元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银湖路金湖一街36号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其他:1、在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3、深圳市以外的设计单位必须在深圳市设有常驻的分支机构,且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需常驻深圳;4、提供消防自审章;5、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另:1、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2、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IC卡;
2、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单位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深圳市以外的设计单位必须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在深圳市注册的分支机构需提供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专业至少一名)2009年2月份至2009年8 月份深圳市社保清单(需加盖市社保局业务章)以及相关的学历、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消防自审章;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10月27日14:00时 至 2009年11月03日11:00时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9号窗口.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刘俊杰
招 标 人:深圳画院
经 办 人:黄育娟、张勇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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