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北辰分局电梯维保(1年期)招标公告

公安局北辰分局电梯维保(1年期)招标公告



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采购电梯维保项目(1年期)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采购电梯维保项目(1年期)

项目编号:JXGY-X-2018-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炜

项目联系电话:185*****9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智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聚鑫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炜185*****98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9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服务内容分局包括厨房传菜梯共13部电梯的维保工作。其中厨房传菜梯“安全监督证”办理,如需更换该电梯或维修都属于维保单位维保范围。二、服务要求1.成立维保小组,对本保养项目所述电梯设备提供24小时全天候故障应急服务。当接到故障报修时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30分钟内派遣维保人员到现场处理。2.本次电梯维保本着能修理不报废,该报废绝不勉强作用的原则,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中标方负责甲方所有电梯包括厨房传菜梯的维保与电梯相关的年检工作,包括其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方只负责电梯的使用和监管。3.更换电梯配件:除主机、变频器、主板、显示板以外,需要更换配件的均属于维保范围。本着能修理不报废,该报废绝不勉强作用的原则,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对电梯轿厢、机房、井道等设施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整,以及对电梯部分配件的更换。4.厨房传菜梯办理“安全监督证”,如需更换该电梯或维修都属于维保单位范围。5.维保期限为1年。6.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7.中标服务商为分局全部电梯免费投保电梯相关责任险种。8.中标服务商承诺维保期内由于电梯故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均由中标服务商负责。9.中标服务商有责任派专人处理因电梯自身故障所造成的问题并连带产生的所有经济纠纷和赔偿。10.根据采购人单位的特殊性并结合实际情况,采购人要求在电梯遇到紧急情况时(如:因电梯故障造成的困人、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维保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最长不能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十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进行施救。11.对于电梯正常维保和急修所需的配件,采购人要求中标服务商做到所有常规电梯配件必须准备充分,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配送到位,不耽误采购人电梯的正常运转。非常规配件配送时间以双方商定时间为准。12.中标服务商单位应做好维保合同执行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如在此期间因中标服务商员工工作疏忽、失误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中标服务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3.如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服务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三次以上违反采购人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中标服务商罚款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服务商赔偿连带损失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2017年度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三)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内容需包含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类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64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30至2018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90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00至2018年07月2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9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7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902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炜

项目联系电话:185*****98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网站截图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网站截图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维保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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