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区审计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阳高新区审计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区审计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高新区审计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库项目
1.2.招标编号:安开财采购【2018】12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项目基本概况(采购需求详见法定媒体公告附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库
1.5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招标,优惠率最低为1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应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含合伙人,因此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包含合伙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投标单位具有乙级(不包括临时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预防职务犯罪局)。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是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九里庭院南四楼412室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工程造价资质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工程造价资质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提供公司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被委托人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网上可查)。
3.4.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预防职务犯罪局)。日期必须在有效期内(包含开标日期)。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9: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大厦二楼开标室(弦歌大道与峨眉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6.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稽查审计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地址:安阳市黄河大道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肖莉
地址: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九里庭院南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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