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受青海省农牧厅的委托,代理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项目相关采购内容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
项目内容:该项目位于青海省刚察县、天峻县、共和县、海晏县及湖东种羊场、三角城种羊场。其中毒杂草防治(狼毒灵、棘豆灵)需用量11036.25万毫升;高原鼠兔防治(C(D)毒素)需用量123.66万毫升;虫害防治(2%或3%阿维菌素、4.5%氯氰菊酯、微孢子、类产碱)需用量9229.5万毫升。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本项目拟划分为防草、防鼠、防虫三个标包。
四、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条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0月30日18:00时前
有意向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投标包,于2009年10月30日18: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格文件(并附带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套),以及能证明企业生产技术、规模、资金能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年销售业绩等资格申请资料,装订成册到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报名,并递交相关投标资格申请资料。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招标人:青海省农牧厅
招标代理人:西宁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联系人:高路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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