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校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B2018-07-02
三、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建民办事处红星小学
单位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8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西部云谷E3座201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1*****049 ***-********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校园广播、教学一体机、校园监控和云台系统
项目用途:校园智能化建设
项目性质:2015年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补助资金
采购预算:35.5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下午15:00时;
磋商时间:2018年7月25日下午15:00时;
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多媒体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51*****04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昆明路支行
帐 号:2614 2601 0400 13397
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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