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校舍安全鉴定招标公告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LPJ********2)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盘锦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校舍安全鉴定项目(采购文件编号:LPJ********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校舍安全排查 | 校舍建筑安全排查 | ①、校舍概况 ②、建筑物基本情况 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文件情况 ④、抗震设防、消防、防洪、抗风、防雷击、受病险库、蓄水池威胁的情况 ⑤、历史使用和维修改造情况 ⑥、现场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隐患。 | M2 | 297,000 |
2 | 校舍安全鉴定 | 抗震鉴定报告 | 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出具抗震鉴定报告。 | ||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地区,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对单体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 ||||
3 | 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 绘制 图纸 | 通过检测,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 | M2 | 265,389 |
4 | 加固改造方案 | 以鉴定报告为依据,确定需加固改造的校舍,编制加固改造设计方案。 |
注:出具报告格式严格按省定格式。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报名、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证明资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省校舍安全办确认符合辽校舍安全办【2009】34号文件规定;
5、近两年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领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2009年10月27日—11月1日,每日9:00--11: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202室)资格预审合格,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后,到采购科(102室)填录《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免费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接受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09年11月2日8:30(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
采购中心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文件咨询:刘岩
电 话:0427—*******
邮 编:124010
地 址:盘锦市惠宾大街115号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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