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生物航煤(60万吨/年军柴)加氢装置高速泵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0万吨/年生物航煤(60万吨/年军柴)加氢装置高速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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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高速泵【10万吨/年生物航煤(60万吨/年军柴)加氢装置】所需高速泵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8637-B1

2.项目内容:高速泵【10万吨/年生物航煤(60万吨/年军柴)加氢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高速泵\立式15~20m3/h 750~850m 贫胺液 -20~80℃/0~2MPa/10~12m

2.00


包1-高速泵

2

高速泵\立式1~5m3/h 850~950m 除盐水 -20~80℃/0~2MPa/5~6m

2.00


包1-高速泵

3

高速泵\卧式10~15m3/h 1050~1200m 柴油 -20~80℃/0~2MPa/10~12m

2.00


包1-高速泵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月10日、镇海炼化指定现场或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电机出厂前要经过空载振动测试,其振动值符合GB10068-2008要求A级标准,但应不大于1.8mm/s(二者中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2.高压防爆电动机的铁心材料应采用高导磁、低损耗的优质冷轧硅钢片(不低于牌号50W350的硅钢片)。 3.所有设备和管道不允许用铸铁材料。 4.叶轮需单独做静平衡试验,平衡精度G6.3;转子整体部件(包括泵端半联轴器)做低速动平衡试验,平衡精度不低于G1.0。平衡试验应提供试验报告。 5.买方在数据表中规定壳体和内件的材料等级,作为买方的基本要求。卖方应根据买方规定的材料等级和操作条件,选择各零部件的材料,并将材料的具体牌号填入数据表。一般来说,过流部件的材质应等同于或优于壳体材质。卖方应对最终的材料选择负责。 6.卖方应保证额定点的NPSHa-NPSHr 大于1 米。不足1m 时,泵应做汽蚀余量(NPSHr)试验,但裕量最小不小于0.6m。但对于泵入口压力为负压或操作温度高于100℃时,泵NPSHa-NPSHr 裕量应> 1.3m。 7.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机械密封连续运行的时间不得小于3年。机械密封应符合API-682第4版,设计压力4.2MPa,单端面机械密封应设有无火花浮动节流衬套,如果密封腔尺寸允许的话,双封也应设置。各泵密封分类编码、布置形式、冲洗冷却方案以及仪表配置要求见数据表。 8.泵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应当符合API-610第11版相关要求。 9.分包商清单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并得到业主和设计方的确认。 10.所有泵均需进行全速、全流量性能试验。 11.制造厂须具备独立的试验设备,所有泵均在制造厂车间进行试验。 12.制造厂须具有健全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各种制造加工程序及检验试验程序等。 13.制造厂须具有高速泵设计能力,包括完整的水力性能,机械性能设计计算等。 14.卖方提供的高速泵应在卖方成熟的设计和制造范围内,并至少应有两台相同规格型号的泵组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积累两年的成功运行经验,该要求同样适用于驱动机和所有辅助设备。卖方须完整填写本招标技术文件所附“业绩清单”,并提供与业绩清单相符的“合同文件”。 15.除得到确认的偏差外,高速泵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需严格执行API610第11版和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3日8:00时至2018年7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3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8月03日09:00时前与郝晨光(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胡庆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投标说明: 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CA版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haocg@sinopec.com联系。。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郝晨光(座机若未接听,请发邮件)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wzhaocg@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胡庆球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

标签: 高速 装置 加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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