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湾ABCE栋亮化及智能控制工程

三水湾ABCE栋亮化及智能控制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三水湾ABCE栋亮化及智能控制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规模

泰州三水湾ABCE栋亮化与智能控制及其配套工程,总投资约87万元。

建设地点

三水湾街区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 11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11月16 日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标段

计划工期

三水湾ABCE栋亮化及智能控制工程

城市照明工程; 泰州三水湾亮化与智能控制及其配套工程(仅限工程量清单载明的全部内容)

87 万元

30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准备洗墙灯L1种灯具(含光源)的样品两套,一套为正常使用的灯具,一套为部分灯珠不亮的灯具,在11月21日9:00前递交。2、样品需带有智能系统(含故障显示系统、自动计数功能)。智能化演示系统和样品需同时递交,若递交样品时未能递交智能化系统则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单灯故障显示系统、自动计数功能演示失败亦视为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同时样品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得保证单灯带有智能系统(含故障显示系统、自动计数功能)和控制系统(含手动亮灯系统、自动亮灯系统)。投标人所提交样品必须是一整套(即将芯片等嵌入到灯具中),如单灯控制芯片外挂则视为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线性灯具可例外,但是现场施工应该保持外挂芯片设备隐蔽美观)。3、投标单位送检样品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4、江苏省外企业报名必须通过省住建厅或泰州市建工局资质、资格核验。5、智能化控制灯具及系统需与甲方原有系统兼容(原有系统为双向DMX512带智能反馈)。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付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完成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5%,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5年后付清(无息)。请各投标申请人认真阅读技术参数和要求,慎重选择灯具、光源样品。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11201611 16,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兰西路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附 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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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蔡工

联系人

李锐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52*****2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控制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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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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