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宁县水务局宁县县级河长制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宁县水务局宁县县级河长制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宁县水务局 | 代理机构: | 庆阳鹏跃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30.688 |
庆阳鹏跃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宁县水务局委托,对甘肃省宁县水务局宁县县级河长制监督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QYPY2018-048
二、预算金额:30.688万元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内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1 | 河长制平台 | 1套 |
2 | 200万像素高速球机 | 9台 | |
3 | 监控硬盘 | 4块 | |
4 | 16路硬盘录像机 | 1台 | |
5 | 监控杆 | 9根 | |
6 | 太阳能电池组件 | 9组 | |
7 | 胶体免维护蓄电池 | 18块 | |
8 | 控制装置 | 9套 | |
9 | 避雷装置 | 9套 | |
10 | 其他辅材及实施集成 | 9套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开户行许可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 月13 日至2018年7 月19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4:30~18:00时 (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锦华饭店北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15: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15: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锦华饭店北三楼
八、公告期限: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甘肃省宁县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彬电 话:151*****988
采购单位地址:宁县政府统办楼
代理机构名称:庆阳鹏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丽电 话:0934—*******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锦华饭店北三楼
庆阳鹏跃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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