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公安消防大队微电影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市金牛区公安消防大队微电影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金牛区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金牛区公安消防大队微电影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SCJDDL-201806-000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公安消防大队微电影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1个包段,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及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1410,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10:30时,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购买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7月26日上午10:30时。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1410,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本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成都市金牛区公安消防大队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1410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标签: 制作 微电影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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