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晴隆县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贵州NO.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大厂镇中子厂土地开发项目、安谷乡前进村纳额(一)土地开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晴隆县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为州、县土地开发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晴隆县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晴隆县大厂镇、晴隆县安谷乡
2.2 建设规模:晴隆县大厂镇中子厂(五标段)61.5公顷,晴隆县安谷乡纳额Ⅰ(六标段)29.33公顷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3月10日,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专业从事土地开发整理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资质,土地开发及整理专业资质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壹个(含壹个)以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11月4日上午9: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都司路中天商务港22楼A座)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
5.2报名费及资格预审费600元/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1月8日14:00时—14:30时,地点为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都司路中天商务港22楼A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晴隆县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冯灏
电 话: 139*****701 电 话: 139*****988
传 真: 传真: 0851--*******
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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