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村37KW光伏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南兴村37KW光伏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仙游县钟山镇南兴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决定以邀请招标方式就钟山镇南兴村37KW光伏电站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莆田立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莆田贻阳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永泰县日发新能源设备经营部三家公司参与投标。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工程性质: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地点:钟山镇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工程量清单说明
审核价额:约36万元;下浮1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
本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审核价×(1-下浮率)。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设备销售资格的企业。
3)必须承担过同类、同等项目(证明资料:施工合同等)。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由中标人中标后自行提供,施工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电网公司要求,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由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企业介绍信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兰溪新天地11号楼3单元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为保证招标活动顺利进行,特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人民币 陆仟元整(¥6000.00元)【现金】的投标保证金。
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无息)直接退回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仙游县钟山镇人民政府。
2.①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复印件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七、要求
投标人务必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全面、准确的了解,一旦作出投标决定,即表示投标人接受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一切内容,本发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钟山镇南兴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仙游县钟山镇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兰溪新天地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人:小林
移动电话:138*****312联系电话:****-*******、180*****973
标签: 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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