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外排管线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外排管线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外排管线工程(二期)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自已建外排管线继续新建DN1200外排管线全长约1.5km,同时修建挡水堤等设施。具体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外排管线工程(二期)施工全过程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监理期限: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中相对应的已登记人员;

3.4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且登记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3.5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为《(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中相对应的已登记人员;

3.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流动资金充盈,具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套齐全,能够有效地履行施工合同;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8 7 13 日 至 2018 7 17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在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2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5年7月1日至今已完工工程)一览表(须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资料),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4.3概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8 3 16:30 (北京时间),具体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行政2号楼一楼东侧)。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玉婷

联 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石化工业园团结路1号

联系人:张琼 、张佳瑞

联 系 电话:139*****739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线 污水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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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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