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空压机站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空压机站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空压机站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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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冀发改产业备字【2017】51号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
所属地区: | 唐山市-乐亭县 | |||||||||||||||||||||||||||||||||
招标内容: | ||||||||||||||||||||||||||||||||||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空压机站EPC总承包工程(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空压机站EPC总承包工程(二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产业备字【2017】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动力系统新建2座空压机站,其中铁前空压机站本体包括主厂房及其设备(空压机、余热再生式干燥器、自洁过滤器等)。配套循环泵站系统(循环系统、反洗系统、加药装置、冷却塔);变电站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钢轧空压机站本体包括主厂房及其设备(空压机、余热再生式干燥器、自洁过滤器等);配套循环泵站系统(循环系统、反洗系统、加药装置、冷却塔);变电站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2.3工期:铁前空压机站为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9年5月15日投产;钢轧空压机站为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9年5月31日投产。要求8月10日签合同,8月15日开始桩基施工(桩基工期20天),要求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即开始桩基图设计、准备打桩队伍。 2.4招标工作内容: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动力系统新建2座空压机站。招标人拟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对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空压系统进行招标,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桩基、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材料的供应、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范围涵盖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注册执业资格。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钢铁行业整体空压机站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为准(局部改造不计,若合同中未明确钢铁行业空压机站业绩,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3)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3)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13至2018-07-17,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唐山办事处(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勒泰城1-2-1803)(详细地址)持: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C.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02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唐山市唐山饭店二楼第三会议室(唐山市建设路与新华道西北角)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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