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招标公告
市旅游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招标公告
市旅游安全专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全市旅游行业单位:
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造成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安全检查监测和应急工作,做好外出人员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就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作出批示,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对暑期旅游外出人员做好安全提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旅行安全。随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周先旺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瑞峰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各区、各部门迅速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安委会办公室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和出境自助游相关工作。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涉旅安全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暑期,外出旅游人员较多,旅游进入旺季,我市也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多发,地质灾害高发,诱发涉旅安全事故的机率骤增。全市旅游安全生产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全市旅游行业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旅游安全这根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加强涉旅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再督导、再检查。各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旅游行业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各自领域共同抓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各类涉旅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改力度
通过前期市旅游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部分涉旅行业单位还存在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安全措施、安全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市旅游安全生产专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隐患督导整改力度,结合我市暑期涉旅安全工作特点,自现在起到9月底,在各自领域部署开展涉旅安全专项整治,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属地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旅游行业单位要按照涉旅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改,保证暑期旅游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涉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运管部门要联合旅游、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力整顿旅游客运市场,坚决打击租用黑车行为。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强化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雨季及恶劣天气条件下旅游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严格按照“三证一牌一单”(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线路牌和安全例检合格单)和“五统一”(即统一承揽业务、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调度车辆、统一结算运费、统一管理驾驶员)制度出租车辆,在暑期旅游旺季优先向旅行社出租合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信息通报和预警提示,多途径做好自驾游驾驶员安全提示和教育;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按照“三证一牌一单”要求,租用资质合法、车况良好、驾驶员技术过硬的旅游车辆,严禁使用黑车。
二是开展涉旅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国土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及时共享地质灾害隐患预警信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行业单位汛期安全检查和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建立隐患点台账,逐点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安全出游;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规划部门,督促旅游行业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采取过硬措施,抓早、抓小、抓到位,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开展涉旅游乐设施专项整治。质监部门要加强高温雨季旅游行业单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滑道、索道、游览车、大型游乐设施等涉旅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坚决依法查处未按要求使用登记、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继续使用、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同时做好玻璃栈道、玻璃滑道、玻璃桥、水滑梯等新型高风险游乐设施设备调研,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不断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规范旅游景区新型游乐设施设备网上报备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旅游部门要及时书面向景区主管部门、属地政府通报新型游乐设施有关情况,配合主管部门督促旅游企业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落实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恶劣天气暂停运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制定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切实防范于未然。
四是开展涉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全市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点、农家乐等涉旅食品安全监管,做好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打击非法经营,确保广大游客“舌尖上的安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景区为抓手,加强旅游景区及沿线餐饮服务单位提档升级和规范整治,打造旅游食品安全廊道。
五是开展水上旅游项目专项整治。武汉海事局要依法加强长江干线旅游船舶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监管;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要做好东湖水域水上旅游特色项目、游船安全专项检查治理。
六是开展涉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部门要把握夏季高温汛期特点,深入开展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消防执法检查,督促指导涉旅行业单位落实电气火灾隐患、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事故。
七是开展旅行社安全专项整治。旅游部门要重点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把好“合同关”“保险关”“用车关”“培训关”;要及时转发汛情及灾害天气、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督促旅行社密切关注汛情和天气预报,做好雨情汛情地灾预判,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气候恶劣、汛情严重、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旅游,一旦旅游团遭遇突发汛情,旅行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调整团队旅游行程;要重点督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加强出境游旅游产品安全评估,强化出境旅游安全管理措施,开好行前说明会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风险提示、游客旅游安全教育,动员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做好出境旅游游客安全管理;要督促旅行社制作出境旅游安全信息卡,在境外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旅游团队的领队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以及旅行社负责人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1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升公民旅游安全意识能力
各区及市宣传、旅游、外事、公安、交通、质监、食药监、气象等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官网、官微等媒体,开展暑期涉旅安全和文明旅游宣传,加强出境自助游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和出境自助游公民应急自救常识宣传,鼓励广大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引导游客合理规划出游线路,选择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不安全的国家和地区旅游、参与不适宜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盲目探奇,确保自身出游安全。
旅游行业各单位要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安全宣传栏、公益广告机等自有平台,创新旅游安全宣传形式,向游客传播夏季旅游安全知识。旅行社要坚持召开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加强旅游风险宣传提示,教育游客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导游领队管理,确保自身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涉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全市旅游行业单位要加强暑期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应急处置迅速有效。如遇涉旅突发事件,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于9月30日前将各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碟、沈博
电子邮箱:zonghechu@126.com
武汉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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