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郴州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郴州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3日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财政局的委托,就其郴州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郴州市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电G_FW_********00973
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18]00267号
采购代理编号:TYH2018-CZ-033
3、采购预算:人民币166.56万元
4、招标内容:对郴州市财政局进行为期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星期五)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服务等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非法人代表直接参与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有当地社保单位盖章)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项目经理上岗证且为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郴州市外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项目报名时,必须在报名前到郴州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后并出示证明文件,方能参加本项目报名。
三、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星期五)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星期五)9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星期五)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3日(星期五)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名称:郴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敏、牛书剑 电话:152*****176、134*****284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512室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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