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小盈岭-马巷段)路面改造一期工程(试验段)招标公告

国道324线(小盈岭-马巷段)路面改造一期工程(试验段)招标公告

国道324线(小盈岭-马巷段)路面改造一期工程(试验段)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公路施招2009[018]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市公路局。

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81号;邮政编码:361009。

3、招标项目名称:国道324线(小盈岭-马巷段)路面改造一期工程(试验段)。

4、招标项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5、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9.11~2009.12。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道路工程;工程建安投资金额: 约900 万元人民币;道路长度约1468m。

7、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

8、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9、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的时间:2009年 10 月30日至2009年11月0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含图纸,不含交通部2009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2009年11 月05日起至截标前,愿意投标的投标人可继续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与吴先生、陈小姐;电话:0592—**************;地点: 厦门市公路局(厦门市莲前西路281号) 。

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时,招标人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证明,开标后,购买人再凭此证明向招标人补回完整的发票。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转入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厦门农行直属支行,账号:***************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担保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采用转帐或现金方式缴交的应当缴交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专户,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11、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于2009年11月19日 上午9:30时前送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湖滨南路港澳中心5楼)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期:2009年11月19日上午9:30 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12、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3、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吴先生、陈小姐;电话:0592—**************;传真:*******

招标人:厦门市公路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2009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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