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一)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土地开发(一)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彭泽县马当镇荆桥村2017土地开发项目(一)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马当镇荆桥村2017土地开发项目(一)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马当镇荆桥村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合同编号: PZMDJQTDKF-2017 -JL
2.4招标范围:彭泽县马当镇荆桥村2017土地开发项目(一)工程施工监理全部内容
2.5招标金额:中标价的2.3%;
2.6原计划工期: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20 日;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6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3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5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3.6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不少于三名(其中总监一名,现场监理工程师一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一名)及专业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安排相关人员
3.7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3.8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3.2至3.6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5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本次监理标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或其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3有关事项说明:本次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有关说明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业绩为堤防、灌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与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7*****3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丰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137*****062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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