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绥化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15日15: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16日08:30至2018年07月20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06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 ||
预算金额 | ¥524.633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松北区乐业乡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
附件: | |||
附件1 | ********B56D44591BFEE345E6D"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招标公告.docx |
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SC[2018]26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松北区乐业乡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方式:吕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委托,对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_车辙铣刨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SC[2018]263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5,246,339.00元。
主要工程内容:鹤哈高速施工位置临时安全设施、路面车辙病害处理、路面标线等。
工期:2018年8月9日-2018年10月5日,共58日历天。
施工地点:鹤哈高速公路施工段,具体施工位置见施工图。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证件无效),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证书且证企相符;
6、参加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经验;项目经验泛指: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完成过不少于1项(大修、新建、改扩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三者缺一不可,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交工证书日期)为准;
7、供应商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相关招标活动,包括投标登记、资格审查、答疑会(如有)、招标会议等。供应商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四、领取文件方式及时间:
获取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携带授权委托书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获取地点: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二楼;
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9: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开标大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8月6日9:30时;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松北区乐业乡黑龙江省绥化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证件无效),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证书且证企相符;6、参加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经验;项目经验泛指: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完成过不少于1项(大修、新建、改扩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三者缺一不可,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交工证书日期)为准;7、供应商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相关招标活动,包括投标登记、资格审查、答疑会(如有)、招标会议等。供应商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1、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4.63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08:30至2018年07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携带授权委托书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顺水街6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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