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江岸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等)的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的委托,对“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2018WHXD-C159-H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总共分为三个包,各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包:

第一包: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采购


序号

学校名称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第一包: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功能室设备

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

功能室设备

1

武汉市江岸区培英中学

功能室设备

1

武汉市第二十一(警予)中学

功能室设备

1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中学

功能室设备

1

第二包:武汉市汉铁初级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


序号

学校名称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第二包:武汉市汉铁初级中学实验室设备

武汉市汉铁初级中学

实验室设备

1

第三包:武汉市江岸区培英中学等校实验室设备采购


序号

学校名称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第三包:武汉市江岸区培英中学等校实验室设备采购

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

实验室设备

1

武汉市江岸区培英中学

实验室设备

1

四、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第一包:198.47889万元,超此预算为无效投标;

第二包:137.3万元,超此预算为无效投标;

第三包:154.162万元,超此预算为无效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且须是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内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合法企业;

2、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的美术桌、书法桌、陶艺桌产品必须依据相关标准经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第二包:投标人所投的工字铸铝实验台、仪器柜、准备台产品必须依据相关标准经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第三包:投标人所投的工字铸铝实验台、仪器柜、准备台产品必须依据相关标准经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16年和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书;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三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6、投标人须持有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开出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7、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有效的网上截图;

8、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本地化的售后服务资质证明;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内有单项类似项目成功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资格预审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7- 16至2018- 7 - 2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资格预审审查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三)资格预审审查方式及要求: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携带本公告“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且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未按要求准备的,将直接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要求: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可当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本,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北京时间 9:30时止。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九、开标时间:2018年8月9日北京时间 9:30时整。

十、开标地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十一、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 7 - 16~2018- 8 - 9共24天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第八十一中学等校

联系人:吕保宁 联系电话:132*****638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涛 孙煜 联系电话:***-********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徐竞 联系电话:***-********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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