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电梯安装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电梯安装招标公告
稷山县人民法院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安装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骏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电梯安装
2.2项目编号:Z140*****591********3
2.3预算价:991185.57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稷山县城稷峰东街
2.6采购内容:电梯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制造厂家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须为制造厂家指定的特约经销商,具备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并支付文件费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7月16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7月20日17时30分止。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8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591********3)。
6.4交纳账户信息:本次采购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招标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包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行号:********3539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稷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稷山县城衙门巷4号
邮编:043200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8*****406
电子邮箱:********4@qq.com
代理机构:山西骏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西街
邮编:044000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55
电子邮箱:jhzb0359@126.com
山西骏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5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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