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支队计算机二次 招标公告
兴安支队计算机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兴安支队计算机采购项目,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兴安支队,参信呈【2018】010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兴安支队计算机采购项目
(2)投资金额:约41.58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内容:计算机采购
(5)建设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兴安支队(执勤一中队、执勤三四中队、特战中队、突泉中队、乌兰浩特中队)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国内品牌计算机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为在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
5、投标人须在兴安盟境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代理国内品牌计算机年限已在三年及以上;
6、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采购项目经验(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2份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7、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7 月 16 日至 2018年 7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同类采购项目经验合同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2份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自行设计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格(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座机及手机联系方式),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携带U盘一个。
(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以现金付款,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兴安支队
地 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同德西街2号
电 话:137*****762
联系人:王野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盟运输管理处对面
联系人:曾萱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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