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批准书文号:五财购准(2018)132号
3、招标编号:GH-*******
4、普查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5、服务采购的内容:本次采购分为二个包。
分包一服务内容为入户调查,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的基本情况、产品生产情况、生产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等进行入户调查。
分包二服务内容为现场监测,包括生活源锅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市政入河排污口的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的检测。
6、技术服务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2.76万元,其中分包一采购预算金额为:66.1万元,分包二采购预算金额为:2.09万元,分包三采购预算金额为:4.57万元。
本次只对分包一、分包二进行采购。
供应商的服务费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8、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9、服务地点: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污染普查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12、服务期限:国家规定的整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过程。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近三年内,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分包一:国家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普查指导员证书。
分包二: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者已经合并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供应商可投多个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1)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报名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 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予退还);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8)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注: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经纬公司院内南楼一楼
方式:供应商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分包一人民币500元/份,分包二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51*****836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0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明亮
联系电话:180*****288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
采购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51*****836
地址: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经纬公司院内南楼一楼
邮政编码:015000
七、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账户名称: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五原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8800 3012 2000 0000 030 377
行号:4022 0728 1440
备注: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此招标公告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五原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wyxzfcg.ccoo.cn/)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2018年7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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