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GP9563现代牌机动车转让(第三次)招标公告

甘GP9563现代牌机动车转让(第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高台直属库有限公司甘GP9563现代牌机动车

转让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18CL********
挂牌起始日期2018/7/16挂牌截止日期2018/7/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基本属性车牌号甘GP9563注册日期2009年12月10日年审期限2018年12月07日
品牌型号现代BH7165MX发动机号码9B010410车架号LBEFDBEB39Y003054
排量1.6L燃油种类汽油变速箱---
里程表公里数100000公里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颜色
车辆现状商业险---交强险2018年12月7日违章情况---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2017/9/30
评估机构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150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央储备粮高台直属库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6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转让方承诺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省产交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省产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产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兰州分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省产交所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标的以展示时的品质现状、权利属性以及权益状况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车辆展示期间现场查看车况,自行了解车辆性能、质量、权属和欠费等信息。

4.省产交所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发生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形均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5.意向受让方必须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车市场价变化、车辆交易规定调整、车辆多日停驶造成的故障等。

6.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7.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8.省产交所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省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及每车2000元的车辆登记变更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交割及过户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及过户的,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过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按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至省产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转让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价款。 3.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标的过户、使用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买报名报名时间2018/7/16 至 2018/7/279: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为¥4,5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7/2717:00,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省产交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转让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100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服务费为成交价的1%。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150 0255 8857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189 9305 4188

技术支持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150 0255 8857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其 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让 机动车 直属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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