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民政局村屯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磐石市民政局村屯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磐石市民政局村屯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LNSLJLGS********1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磐石市民政局村屯地名标志牌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按采购人磐石市民政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磐石市民政局村屯地名标志牌采购;
2、招标内容:标志牌、标杆等采购,具体技术指标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390.775万元;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须具备检察机关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红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磐石市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50,000.00元(请于2018年8月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点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足额汇入招标文件中指定帐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磐石市新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磐石市民政局
地址:吉林市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四川路辽东电业小区6号网点
联 系 人:王思鉴
联系电话:131*****345
2018年07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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