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堤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综合改建招标公告
斗湖堤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综合改建招标公告
公安县斗湖堤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综合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7-16
公安县斗湖堤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综合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A-201805FJ-********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斗湖堤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综合改扩建项目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公发改审批【2018】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斗湖堤镇卫生院(****************8H),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加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公安县斗湖堤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河路,东接民主巷菜市场,南邻荆江河路,西邻老人民医院生活区,北邻民主巷菜市场和居民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改扩建工程为原人民医院住院楼旧址的整栋建筑,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工程、扩建和改造工程,拆除工程包括拆除5736.8m2中过于老旧的屋面、外墙、废旧门窗等不可继续使用部分;扩建工程拟在门诊住院楼西侧新建3层213.6 m2建筑物;改造工程包括对整栋楼的屋面、照明工程,供水、地下管网及消防工程,弱电传输工程,电梯工程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77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15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R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1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7.07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请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已汇出但至本截止时间尚未到账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递交退还方式: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可通过网银),从原渠道退还。
帐户全称: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公安支行
帐 号:****************6523-000053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安县斗湖堤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长江路275号 地 址:公安县3#路(利达华府北门12栋109号)
联 系 人:唐朝芳联 系 人:毛青
电 话:139*****422电话(传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0@qq.com
2018年7月16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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