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机、交换机等一批招标公告

台式机、交换机等一批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网上采购项目(番32906WX2009(02))的询价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清单受理编号:番32906WX2009(02)。

2.询价邀请函:GZIT2009-XJ007397。

3.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网上采购项目(番32906WX2009(02))。

4.采购内容:采购台式机、交换机等一批。

5.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育新路28号。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7.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09年10月30日10时00分至2009年10月30日16时00分

8.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9.项目具体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275,000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采购已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询价供应商。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2.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 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五、报价响应原则: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应包括保证货物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其较优者为准),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的, 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主要的售后服务: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设备必须是原厂正货且原厂原装,并由原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设备到达采购单位时,应该配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协助采购人安装调试,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2.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原厂整机免费保修三年。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及被盗,不在工程免费保修范围内。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30~17:30 期间为 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故障检修8小时后的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供应商未能在三个月内排除故障,则应在提供备用设备之日起满三个月的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全新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且该全新设备归项目单位所有,而故障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回给供应商。
4.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应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病毒及由于用户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但仍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5.供应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上门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6.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7.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1.成交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询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询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询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询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询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台式机 联想;惠普;戴尔 相当于 67 台
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

一、台式电脑(67台)
品牌参考:联想、惠普、戴尔
1.处理器:相当于或优于奔腾双核处理器E5300,主频2.6GHz;
2.主板:相当于或优于Intel G31芯片组(支持酷锐CPU以上),具有主板集成网络同传功能、支持断电续传、同传前测速、增量同传和分组同传,支持软硬件资产监控及管理等功能;
3.内存:相当于或优于单条2G DDR2 800MHz;
4.硬盘:SATA2 320GB 7200rpm 硬盘防震设计;
5.网卡:主板集成千兆自适应网卡;
6.接口:提供至少6个USB2.0 接口,前面板要有2个USB接口(横向分离设计,避免USB设备干涉)、中置音频输入/输出,2个PS/2 接口(原生非转接),1个串口,1个并口;
7.安全:原厂标配后I/O盖板,保护主机后部所有I/O端口;
8.机箱:塔式机箱,尺寸须小于175mm×380mm×400mm,顶置维护提手及电源开关,原厂配机箱安全密码锁;
9.电源:节能电源,功率不大于180W;
10.键鼠:防水键盘、光电鼠标,为数据安全起见,均须为PS/2接口;
11.安全: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在10万小时或以上,主机电源及双绞线端口均通过防雷击检验。(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原厂家公章);
12. 显示器:商用17 英寸液晶显示器(同主机品牌);(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原厂家公章);
13.服务:原厂三年有限保修及第二自然日上门服务;
14.其他要求:以上所提及的部件、外设等,如无特别指出,均要求同一品牌的产品。(提供配置证明函原件,加盖原厂家公章)

商务要求
1.交货日期:签定合同日算起,10天内交付给用户方使用。
2.交货地点: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3.付款办法:签定合同后,项目实施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4.为保证我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保修服务和供货渠道的合法性。要求报价人必须承诺在报价截止前将台式电脑、交换机设备原厂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提供给用户单位(传真),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台式电脑、交换机的原厂针对此项目配置证明函和针对此项目授权函的原件,承诺供货时提供台式电脑、交换机设备生产厂商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因弄虚作假,恶意响应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联系人:苏炳汉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
5.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的要求,“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以本项目采购中涉及到“计算机(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相关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节能证书以便采购人确认。
6.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且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时作参考。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
7.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所有产品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箱上标有采购单位名称,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8.其它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实施或工作需要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相应责任。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交换机 华为;思科;锐捷 相当于 3 台
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

二、交换机(3台)
品牌参考:华为、思科、锐捷
1.背板带宽:≥12.8Gbps;包转发率:≥6.6Mpps;
2.接口类型:百兆接口数量≥24,扩展槽(非SFP光纤插槽)≥2;
3.4.支持生成协议,支持VLAN功能≥4K,支持堆叠≥8;
4.其它特性:支持支持IEEE 802.1x;IGMP Snooping v1/v2/v3;端口的IP、MAC地址绑定;标准IP ACL、扩展IP ACL、MAC扩展ACL、基于时间ACL、专家级ACL、ACL 80;端口限制MAC地址学习个数;BOOTP/DHCP Relay、DNS Client;SNMPv1/v2C/v3、Web(JAVA)、CLI(Telnet/Console)、RMON(1,2,3,9)、集群、SSH、Syslog、SNTP;支持风扇设计,便于通风和散热;
5.质量和服务:确保产品质量;原厂提供一年免费备件先行的保修服务;
6.配套要求:所投设备需与原学校核心设备无缝兼容;
7.其他配套要求:1块1口千兆短波光纤接口模块,3块堆叠模块(附赠1根堆叠线缆)。

商务要求
1.交货日期:签定合同日算起,10天内交付给用户方使用。
2.交货地点: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3.付款办法:签定合同后,项目实施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4.为保证我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保修服务和供货渠道的合法性。要求报价人必须承诺在报价截止前将台式电脑、交换机设备原厂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提供给用户单位(传真),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台式电脑、交换机的原厂针对此项目配置证明函和针对此项目授权函的原件,承诺供货时提供台式电脑、交换机设备生产厂商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如因弄虚作假,恶意响应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联系人:苏炳汉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
5.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号)的要求,“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以本项目采购中涉及到“计算机(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显示器”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相关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节能证书以便采购人确认。
6.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相关辅件、组件,且必须对技术参数及服务条款作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采购人选择供应商时作参考。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晰、不准确、有歧义,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官网上信息不相符,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
7.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所有产品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箱上标有采购单位名称,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8.其它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实施或工作需要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相应责任。

10.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1.成交供应商需知

(1)询价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询价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12.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13.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育新路28号; 联系人:苏炳汉; 联系电话:84721008; 传真:84721008。

15.有关此次询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周泽槟 电话:********

查询询价结果及供应商注册事宜:***-********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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