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新建沪通铁路上海(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201701-ZB0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沪通铁路上海(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9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沪通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流标包件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规模: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线路自宁启铁路平东站引出,沿九圩港西侧至南通捕鱼港附近跨越长江经张家港至太仓后,往南接入京沪线安亭站,新建正线长度137.28公里(江苏省119.54公里、上海市17.74公里)、新建南通站至南通西站上、下行联络线长度6.64公里。配套建设既有京沪线安亭至黄渡增建第三、第四线5.88公里,新建黄渡至封浜上、下行联络线7.7公里。线路等级: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局部限速;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2000米,个别地段结合沿线条件合理确定;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部分车站650米;牵引种类:电力;闭塞类型:自动闭塞。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铁道部《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2006)。
2.2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建沪通铁路上海(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第二批次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建沪通铁路上海(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第二批次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如制造商自2013年1月1日起未在铁路项目上投标的,可以由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其他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2015和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新建沪通铁路上海(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16日 09时00分到2018年7月20日 17时 00分。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http://thzb.crsc.cn/)网上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8月10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通号 A 座152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
7. 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thzb.crsc.cn)网站上发布。
7.2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7.3新建沪通铁路上海(安亭)至南通段及相关联络线“四电”集成第二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7.3.1物资名称:调度通信;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T-TX-DDTX;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客运专线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FAS主系统在同一条客专线路应用总数不少于1套,车站FAS分系统、行车通信记录仪、调度值班台在同一条客专线路正线车站应用数量分别不少于3套。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行车通信记录仪、FAS主系统、车站FAS分系统、调度值班台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7.3.2物资名称:配线架;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T-TX-PXJ;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客运专线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7.3.3物资名称:铁塔;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HT-TX-TT;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铁塔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客运专线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在同一条客专线路正线应用总数不少于30座铁塔。投标之日前一年内铁路客运专线铁塔供货合同总价不低于2000万元。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级以上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沪通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郑和中路 309 号发展大厦 1406 室中国通号沪通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杨福明
电 话: 133*****152
电子邮件: ********9@qq.com">********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
联系人:谢禹
电话:189*****710
电子邮件:zxkz_crsc@126.com
2018年7月16日
标签: 物资设备 集成 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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