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开标记录表
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开标记录表
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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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2017】第346 号,双发改投资【2017】第 365 号,双发改投资【2017】第 3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招标备案号[2017]008号、009号、012号、双发改投资【2017】第 362 号,双发改投资【2017】第 365 号,双发改投资【2017】第 34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总建筑面积288673.51平方米,其中: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47078.35平方米;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222482.58平方米,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19112.58平方米。
2.2计划工期:剑南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450日历天、岷东大道拆迁安置点工程450日历天、百家苑二期及配套道路工程57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相关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供配电工程除外)、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期间房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设计工作内容,以及结算审计完成后的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发包人注明未包含的设计内容除外)。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就本工程批准的方案和设计等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在承包人中标总价范围内进行限额设计,
施工图设计范围对应工程造价不得超过承包人投标报价对应范围的工程造价。
2)施工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工程内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除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工作外)。以及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实施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临时道路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排水、排污和为了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实施的各项实体或非实体等保障措施。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 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2)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 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1.7 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施工资质单位: 近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合同金额 9.9 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4 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
下同)排名须为前 350(含)名;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 60 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 300(含)名。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 2 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6 月 09 日上午 9:00 时至 2018 年 06 月 13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7 月 02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www.scggz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双流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 79 号
联 系 人:窦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 1480 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联 系 人:裴女士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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