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的招标文件

关于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的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8-14 09:30:00
投标有效期2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 湖北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18-08-14 09:30:00
开标地点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治理 污染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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