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的招标文件
关于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的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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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8-14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29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仁智山水) 湖北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18-08-14 09:30:00 |
开标地点 |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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