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塞罕家园小区室外地面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围场县塞罕家园小区室外地面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采购内容:围场县塞罕家园小区室外地面硬化
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1.4项目实施地点:围场县塞罕家园小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6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8:30--11:00、13:00--15:00北京时间)至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汇强大厦A座1509室。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最高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柒佰伍拾捌元陆角捌分(¥351758.68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账户名称: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支行
账号:5012 5337 00019
联系电话:****-*******
注:必须注明汇款事由(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对未注明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7月3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A座1509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邵利中 / 139*****421
采购代理公司:河北众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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