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白佛寺大、小经堂院落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二期)项目标段一
海晏县白佛寺大、小经堂院落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二期)项目标段一
一、公告内容:
海晏县白佛寺大、小经堂院落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二期)项目
变更公告
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受海晏县民宗局委托,对海晏县白佛寺大、小经堂院落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二期)项目公开招标,2018年6月26日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以下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白佛寺大、小经堂院落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己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晏县白佛寺大、小经堂院落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二期)项目立项的批复”晏发改【2018】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民宗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晏县青海湖乡。
2.2招标范围:对大经堂东西侧转经筒房、大经堂山门、小经堂、小经堂山门、小经堂院落维修修缮(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2018年8月13日—2018年10月13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文物局行政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建筑维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施工业绩(指藏传佛教寺院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资质备案证(青海本省企业无需备案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本企业为本项目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两年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由被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到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7月17日09:00至2018年7月23日18: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晏县民宗局
联系人:贡保才让
招标代理机构: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报名地址: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李彩霞
电 话:****-*******
传 真:****-*******
邮 编:810200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北州招标办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海晏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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