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审计信息化项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审计信息化项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审计信息化项目服务。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审计信息化项目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8]05380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
2、内容及分包情况(服务内容及要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要求 | 预算(元) |
01 | 审计信息化项目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400,000.00 |
预算总金额:? 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
二、拟定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自治区财政部门网上公示并审批,拟邀请内蒙古审易软件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7月17日 09:00至2018年07月19日17:00,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安全证书办理”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新平台登陆”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办理注册、获取“安全证书”、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请务必统一加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QQ群(********0)进行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竞标人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网上递交:竞标人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www.nmgzfcg.gov.cn)“新平台登录”入口,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保存递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回执凭证,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将拒收。
(2)现场递交:竞标人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的刻录光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竞标地点密封递交,逾期未送达的,将拒收。刻录光盘只在启动开标应急程序时启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5:00时前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标时间: 2018年07月24日 15:00时
竞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405室
邮政编码:010050
联系人:李伟奇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5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孟瑞 联系电话:133*****991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7月16日
********.zip" download>标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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