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夹河乡姜庄村旅游扶贫经济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台前县夹河乡姜庄村旅游扶贫经济示范项目已经台发改[2018]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夹河乡姜庄村旅游扶贫经济示范项目;
2.2、招标编号:ZFPYZB-2018-0701
2.3、建设地点:台前县夹河乡姜庄村;
2.4、项目总投资:约1150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已落实;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2.7、工期:一标段45 日历天;二标段 45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建设内容:道路整治、露天停车场建设、改造民宿、景观铺地、文化客厅、露天电影院、污水处理设施等;
2.10、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只能报项目其中一个标段
2.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路整治、露天停车场建设等;
第二标段:改造民宿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一标段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二标段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须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4)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建造师及企业至少各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一标段为市政业绩,二标段为房建业绩);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以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7)其他要求: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8)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报名时提供网页截图)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 7 月17日至2018年 7 月 2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报名(双休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西段)
(3)招标文件获取: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 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的查询网页截图);
3、2015年、2016年、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5、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6、投标人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版截图);
7、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建造师及企业至少各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9、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报名时提供网页截图)
注:报名时需提供,提交以上所有资料2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 9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二室(濮阳市振兴路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0000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20000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夹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仝先生联系电话:
138*****002招标代理: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75*****660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