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就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LYCG2018GK010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驻地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项目 | 1 | 批 | 27.55万元 | 见招标文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4、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6、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都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7-16至2018-08-0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2. 报名/发售地址:http://www.zjzfcg.gov.cn/,http://www.lyxztb.com/
3.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07 09:30:00
七. 投标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八. 开标时间:2018-08-07 09:30:00
九. 开标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项一:5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网络下载
3. 8.6.1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8.6.2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如为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在商务文件中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业声明函》和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8.6.3特别说明:本款适用于所投的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所投产品中有中、大型企业提供的不适用于本款)。投标人在《产品适用中小企业政策情况表》(统一
4.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 07月27 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771
传真:********771
地址: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龙游县财政局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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